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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察言觀色的能力是自我記事起,就已經爛熟於心的本事,大人們高興了我就撒個嬌,大人們語氣不對勁了我就躲遠點,家庭氣氛沈悶了我便拼命的幹活做家務。小學一年級時,我就知道做完作業趕緊幫媽媽把菜洗幹凈準備好,這樣她下班到家就能開始做飯。
本來我也是想學做飯的,後來我媽思前想後,覺得小孩子動火不安全也就作罷。當我進入青春期慢慢長高,在身體上漸漸發育成大人,在小學畢業那個暑假,我已經可以炒出幾個簡單的家常菜了。
六歲的時候我想幫媽媽洗衣服,大的不好洗,就拿個小盆蹲在廁所裏,洗著全家的襪子,我仔仔細細的搓著,細嫩的小手因為搓的太過用力,關節摩擦的地方竟然擦破了一層皮,紅紅的疼了好幾天。
我知道爸爸不喜歡我,甚至都不願意給我起一個名字。
很多女生名叫琳琳,王字旁的琳,那個琳字象征著美好。我也叫林林,只是因為當時要上戶口,我還沒有沒名字,媽媽又不敢做主便征求爸爸的意見,爸爸順嘴就說了一句,老林家的孩子就還叫個林吧,所幸名字叫起來不難聽,真不敢想象如果姓個張王李趙,那名字叫起來會是個什麽樣的光景。
小時候我很喜歡媽媽,雖然她唯唯諾諾的,但是也蠻溫柔的。她有時候會把我當成個小大人,把她的煩惱痛苦都會說給我聽,哪怕彼時我只有五六歲。
從小我就知道我要心疼媽媽,懂事是我一直以來的人設,我主動走進了這個人設的框框裏,背負著整個家庭的情緒,我也隱隱的意識到,造成家庭不和諧的原因在我,所以我要更加的懂事。
我很怕和爸爸獨處,我們倆獨自在家的時候,我就像一只受驚的小羊,恨不得把自己蜷縮起來。除了在繈褓時哭個不停讓父親惱火外,我是個格外聽話的小孩,當然我不論表現得如何懂事,我的出生和存在就是父親心頭的一根刺,時時的刺痛他那顆並不強大的心臟。
他和我說的最多的話是,去給我買瓶酒。從我能拿得動酒瓶的年紀開始,每當我聽到指令就拿著零錢,飛快地跑向食雜店。買了酒就小心翼翼地抱著酒瓶回家,路上有人和我打招呼我也不會理睬,專心的走著腳下的路,生怕有任何閃失,只想趕緊把酒瓶放到飯桌上。
我把買酒當成一個有點光榮的任務,但是又怕爸爸喝酒,喝多了他會撒酒瘋,他會罵媽媽,罵的很難聽。好在除了過年外,爸爸幾乎沒怎麽動手打過媽媽,只是不停不停的咒罵。
每當過年時,看到一大家子人,奶奶有兒子,二叔有兒子,小叔有兒子,只有他沒有。他在人前就像一個敦厚的大哥,一個孝順的長子,親親熱熱地和全家人把酒言歡,可是回到家,便是一場疾風驟雨。
十歲那年一切噩夢都結束了,爸爸不再唉聲嘆氣,不再借著酒勁抓著媽媽的頭發扇耳光。我以為日子就會這樣平淡的幸福下去,直到前男友張曉晨的一巴掌,把我從幻想打回了現實。
張曉晨打過我沒一會他就睡著了,聽著他酒後的鼾聲,我的理智漸漸恢覆。我坐在客廳的沙發上,腦中只有一個聲音在不停的問,他怎麽會打我。一切發生的太過突然,我百思不得其解,我要他給我個理由。
高大魁梧的他給了我四年的安全感,而此刻安全感化為了恐懼。當我面臨人生中第一次家暴時,表現的竟然和我媽如出一轍,不敢吭聲。巴掌落下那一刻,驚訝錯愕恐懼齊齊湧上心頭,唯獨沒有反抗二字,他太高大了我好怕,我甚至連逃的勇氣都沒有,雙腳像是被釘在了原地。
淩晨三點多,我聽見了外面環衛工人開始清掃街道的沙沙聲,迷迷糊糊的睡了一會,六點過後馬路上汽車駛過的鳴笛聲把我驚醒。我知道白天到來了,張曉晨要醒了,我應該去質問他為什麽。
那一刻我甚至怕他醒來,我不停的在心裏給自己鼓氣,但是我好怕面對他。一切還是到來了,他起床後直接去了廁所。在他上廁所的那幾十秒裏,我好像等待著死亡的宣判。
他看到我眼神有點奇怪,為什麽我沒像往常一樣,一早起來就去做飯做飯,而是坐在沙發上。
“你昨天晚上為啥打我?”話一出口不像是質問,倒像是犯了錯的孩子。
“我打你?怎麽會呢?我喝多了什麽都不記得了。”我看不出他是真不記得,還是說謊哄我,只是他整個人的狀態恢覆了平常。
面對他如常的態度,我竟然什麽也說不出,只是委屈的眼淚吧嗒吧嗒的掉了下來。
他趕緊坐到我身邊,摟著我的肩膀,安慰著我。
“林林別哭了,我喝多了可能是態度不好,昨天開會我的業績又是倒數第一,一個月下來一點提成獎金都沒有,心情實在不好,你也理解我一下。”
聽到他的話,我即刻在心裏開始替他解釋,他只是壓力太大了,也是因為喝多了所以一時失態動手打人,他不是真的想傷害我。我沒說話,鼻涕眼淚就跟開了閘的水一樣,一直的流。
張曉晨拿起茶幾上的紙巾,就給我擦眼淚鼻涕。那動作輕柔的就像是對一個小寶寶,這一個動作使我心裏的鼓起的氣卸掉了八分。
“你保證以後不欺負我了。”話一出口,我就知道我輸了,從頭至尾沒有一句質問,要個保證好像在撒嬌。
“我保證我保證,雖然我不記得發生什麽了,可這就是個偶然事件,我最愛我的林林了。好老婆不生氣了,快去做飯吧,咱倆一會上班該遲到了。”
我看了看時間,確實不早了,簡單梳洗一下,就像平常一樣做起了早飯。
吃過早飯,他換上了筆挺利落的西裝,穿著一塵不染的皮鞋,先出去到走廊裏按電梯。我換過了上班的衣服,帶著垃圾隨後出門。他每天都開車把我載到公交站,我坐公交上班。今天下車前,他摟過我親了我一下,說愛我還讓我晚上給他做好吃的。
上了公交車,恰巧後排有個臨窗的空座,我坐在那呆呆的望著窗外,回想著這場談了四年的戀愛。
我們倆是朋友介紹認識的,他大我一歲,那個時候我剛剛畢業一年,住著單位的集體宿舍,所以周末的時候很喜歡和以前的同學出來逛一逛聚一聚。
高考時內心的壓力太大導致發揮失常,那個分數沒有幾所學校可選,家裏的經濟條件也並不樂觀,所以最後給我報了個師範,我學的是學前教育。師範院校裏本來女生就多,尤其還是我們這個專業,我們班裏竟然一個男生都沒有。在這種環境裏,大學期間沒能談戀愛這事也就不太稀奇了。
張曉晨是我一個同學的男朋友的同事,當時他剛剛跟前任分手,同學對他印象不錯,他恰巧又在空窗期,就把他介紹給了我。
我畢業後沒考上老家的編制,就留在了上大學的城市。我個性不活潑也不怎麽喜歡小孩,準確的說是因為,我這個林家的大孫女帶夠了一眾弟妹,我內心裏並不喜歡懂事姐姐這個,被大人強行套進去角色,只是我當時並不了解自己,我以為我只是沒那麽喜歡小孩。
畢業後我在一家特殊兒童康覆機構工作,現實中那些殘障的孩子幾乎沒有所謂的天才,他們也不是簡簡單單的智力低下和身體殘疾,和他們互動很費體力和腦力,有時候情緒上來的孩子還會揮起拳頭,我每天都累的要死,只是這份工作要比做普通幼兒園老師賺得多一些。
張曉晨大學畢業以後,一直在一個地產公司做售樓員,他的外在條件還可以,雖然談不上帥氣,但是身材高大魁梧,氣質也是偏穩重的。後來他和我說,這個工作他是硬著頭皮做下來的,他並不是那種能說會道左右逢源的性格,跟人交流的能力,都是在實際的工作中一點點練出來的。
也是幸運,他從入行開始,房價一路上漲,各路地產商們幹的風生水起,市場行情好的時候,對員工的要求也就沒有那麽苛刻,工資收益還不錯,所以他也就踏踏實實的幹了下來。
第一次相識為了避免尷尬,我倆不是單獨見面的,幾個朋友照例周末小聚,我倆在聚會中第一次見面。因為他是做房產銷售的,所以還是挺註意個人形象的,衣服鞋子弄得板板正正,頭發胡子也理的幹幹凈凈,外加高大的身材,我對他的印象挺不錯的。
我們倆被安排坐在了一塊,朋友們簡單的介紹了一下,氣氛倒也沒有尷尬。吃飯的全程他話不多,幫我倒了幾次飲料,我當時感覺他這個人和和氣氣的,不會很刻意油滑的熱情。
吃過飯他把我送回了單位的宿舍,飯店離我住的地方並不遠,走路也就十幾分鐘吧,一路上閑聊幾句也就到了地方。臨別前他加了我的微信,和我說以後周末沒什麽事出來一起吃飯。就這樣,我倆有一搭沒一搭的偶爾聊聊天,分享點好玩的段子,直到半個多月以後,他才第一次主動約我出來看電影。
後來我倆同居以後,我問他最開始對我是什麽感覺。他說,其實看到我以後感覺蠻平淡的,也沒有什麽所謂心動的感覺。因為我工作的原因,我很少打扮化妝,周末也是一條牛仔褲加T恤,跟他周圍那些每天畫著全妝,穿著高跟鞋的女同事們很不一樣。
後來他知道我沒談過戀愛,看起來人很簡單很乖,也就想繼續和我聊聊,這樣也不會傷了介紹人的面子。
約會過幾次後,他發現我和很多女生都不一樣。出去吃東西時,我不會點貴的東西,吃東西也不浪費,能坐公交車的時候堅決不讓他打車,也不會一點小事矯情個沒完。總之我和他之前相處過的女生截然相反,他說以前戀愛都轟轟烈烈熱熱鬧鬧,但是我給了他安安穩穩家的感覺。我反而是第一個讓他有想娶回家,認真過日子想法的女生。
現在我想明白了,那份想娶回家的想法並非因為愛,而是我很聽話,適合當他妻子這個角色,或者說可以老老實實當個工具人。
我的性格一直很安靜,安靜到有些謹小慎微,再或者說是唯唯諾諾。不管是在家裏還是在學校和單位裏,我總是試圖讓所有人滿意,但凡所處的環境裏氣氛有些不對勁,我會第一時間會在心裏檢討自己,是不是有做的不對的地方。如果能犧牲自己一點利益,換取所有人的開心,我心裏覺得是值得的。
剛談戀愛那會,我和張曉晨約著出去玩,我會提前準備好多東西,提前找路線查攻略。有那麽兩次我都已經快到地方了,突然接到他的電話,說單位有事要加班。我的反應不是抱怨和不開心,而是讓他以工作為重,然後買了水果和便當,坐著公交車給他送到單位。我怕他忙起來,來不及按時吃飯。
第一次我出現在他單位門口的時候,他滿臉驚訝,當然也有著滿臉的幸福。事後他和我說,女朋友支持加班還給他送飯的事瞬間傳遍了單位。甚至那些男生們,背地裏給了我一個模範女友的外號,張曉晨每次說起的時候,臉上除了滿足更多的是洋洋得意。
而那時的我,完全沒感受到弦外之音,我感受到的全是充實的幸福,我當時的感覺就像是五歲時給父親買酒,雖然是生活中的小事,但是那是我存在的意義。
只要別人滿意,我就是幸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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察言觀色的能力是自我記事起,就已經爛熟於心的本事,大人們高興了我就撒個嬌,大人們語氣不對勁了我就躲遠點,家庭氣氛沈悶了我便拼命的幹活做家務。小學一年級時,我就知道做完作業趕緊幫媽媽把菜洗幹凈準備好,這樣她下班到家就能開始做飯。
本來我也是想學做飯的,後來我媽思前想後,覺得小孩子動火不安全也就作罷。當我進入青春期慢慢長高,在身體上漸漸發育成大人,在小學畢業那個暑假,我已經可以炒出幾個簡單的家常菜了。
六歲的時候我想幫媽媽洗衣服,大的不好洗,就拿個小盆蹲在廁所裏,洗著全家的襪子,我仔仔細細的搓著,細嫩的小手因為搓的太過用力,關節摩擦的地方竟然擦破了一層皮,紅紅的疼了好幾天。
我知道爸爸不喜歡我,甚至都不願意給我起一個名字。
很多女生名叫琳琳,王字旁的琳,那個琳字象征著美好。我也叫林林,只是因為當時要上戶口,我還沒有沒名字,媽媽又不敢做主便征求爸爸的意見,爸爸順嘴就說了一句,老林家的孩子就還叫個林吧,所幸名字叫起來不難聽,真不敢想象如果姓個張王李趙,那名字叫起來會是個什麽樣的光景。
小時候我很喜歡媽媽,雖然她唯唯諾諾的,但是也蠻溫柔的。她有時候會把我當成個小大人,把她的煩惱痛苦都會說給我聽,哪怕彼時我只有五六歲。
從小我就知道我要心疼媽媽,懂事是我一直以來的人設,我主動走進了這個人設的框框裏,背負著整個家庭的情緒,我也隱隱的意識到,造成家庭不和諧的原因在我,所以我要更加的懂事。
我很怕和爸爸獨處,我們倆獨自在家的時候,我就像一只受驚的小羊,恨不得把自己蜷縮起來。除了在繈褓時哭個不停讓父親惱火外,我是個格外聽話的小孩,當然我不論表現得如何懂事,我的出生和存在就是父親心頭的一根刺,時時的刺痛他那顆並不強大的心臟。
他和我說的最多的話是,去給我買瓶酒。從我能拿得動酒瓶的年紀開始,每當我聽到指令就拿著零錢,飛快地跑向食雜店。買了酒就小心翼翼地抱著酒瓶回家,路上有人和我打招呼我也不會理睬,專心的走著腳下的路,生怕有任何閃失,只想趕緊把酒瓶放到飯桌上。
我把買酒當成一個有點光榮的任務,但是又怕爸爸喝酒,喝多了他會撒酒瘋,他會罵媽媽,罵的很難聽。好在除了過年外,爸爸幾乎沒怎麽動手打過媽媽,只是不停不停的咒罵。
每當過年時,看到一大家子人,奶奶有兒子,二叔有兒子,小叔有兒子,只有他沒有。他在人前就像一個敦厚的大哥,一個孝順的長子,親親熱熱地和全家人把酒言歡,可是回到家,便是一場疾風驟雨。
十歲那年一切噩夢都結束了,爸爸不再唉聲嘆氣,不再借著酒勁抓著媽媽的頭發扇耳光。我以為日子就會這樣平淡的幸福下去,直到前男友張曉晨的一巴掌,把我從幻想打回了現實。
張曉晨打過我沒一會他就睡著了,聽著他酒後的鼾聲,我的理智漸漸恢覆。我坐在客廳的沙發上,腦中只有一個聲音在不停的問,他怎麽會打我。一切發生的太過突然,我百思不得其解,我要他給我個理由。
高大魁梧的他給了我四年的安全感,而此刻安全感化為了恐懼。當我面臨人生中第一次家暴時,表現的竟然和我媽如出一轍,不敢吭聲。巴掌落下那一刻,驚訝錯愕恐懼齊齊湧上心頭,唯獨沒有反抗二字,他太高大了我好怕,我甚至連逃的勇氣都沒有,雙腳像是被釘在了原地。
淩晨三點多,我聽見了外面環衛工人開始清掃街道的沙沙聲,迷迷糊糊的睡了一會,六點過後馬路上汽車駛過的鳴笛聲把我驚醒。我知道白天到來了,張曉晨要醒了,我應該去質問他為什麽。
那一刻我甚至怕他醒來,我不停的在心裏給自己鼓氣,但是我好怕面對他。一切還是到來了,他起床後直接去了廁所。在他上廁所的那幾十秒裏,我好像等待著死亡的宣判。
他看到我眼神有點奇怪,為什麽我沒像往常一樣,一早起來就去做飯做飯,而是坐在沙發上。
“你昨天晚上為啥打我?”話一出口不像是質問,倒像是犯了錯的孩子。
“我打你?怎麽會呢?我喝多了什麽都不記得了。”我看不出他是真不記得,還是說謊哄我,只是他整個人的狀態恢覆了平常。
面對他如常的態度,我竟然什麽也說不出,只是委屈的眼淚吧嗒吧嗒的掉了下來。
他趕緊坐到我身邊,摟著我的肩膀,安慰著我。
“林林別哭了,我喝多了可能是態度不好,昨天開會我的業績又是倒數第一,一個月下來一點提成獎金都沒有,心情實在不好,你也理解我一下。”
聽到他的話,我即刻在心裏開始替他解釋,他只是壓力太大了,也是因為喝多了所以一時失態動手打人,他不是真的想傷害我。我沒說話,鼻涕眼淚就跟開了閘的水一樣,一直的流。
張曉晨拿起茶幾上的紙巾,就給我擦眼淚鼻涕。那動作輕柔的就像是對一個小寶寶,這一個動作使我心裏的鼓起的氣卸掉了八分。
“你保證以後不欺負我了。”話一出口,我就知道我輸了,從頭至尾沒有一句質問,要個保證好像在撒嬌。
“我保證我保證,雖然我不記得發生什麽了,可這就是個偶然事件,我最愛我的林林了。好老婆不生氣了,快去做飯吧,咱倆一會上班該遲到了。”
我看了看時間,確實不早了,簡單梳洗一下,就像平常一樣做起了早飯。
吃過早飯,他換上了筆挺利落的西裝,穿著一塵不染的皮鞋,先出去到走廊裏按電梯。我換過了上班的衣服,帶著垃圾隨後出門。他每天都開車把我載到公交站,我坐公交上班。今天下車前,他摟過我親了我一下,說愛我還讓我晚上給他做好吃的。
上了公交車,恰巧後排有個臨窗的空座,我坐在那呆呆的望著窗外,回想著這場談了四年的戀愛。
我們倆是朋友介紹認識的,他大我一歲,那個時候我剛剛畢業一年,住著單位的集體宿舍,所以周末的時候很喜歡和以前的同學出來逛一逛聚一聚。
高考時內心的壓力太大導致發揮失常,那個分數沒有幾所學校可選,家裏的經濟條件也並不樂觀,所以最後給我報了個師範,我學的是學前教育。師範院校裏本來女生就多,尤其還是我們這個專業,我們班裏竟然一個男生都沒有。在這種環境裏,大學期間沒能談戀愛這事也就不太稀奇了。
張曉晨是我一個同學的男朋友的同事,當時他剛剛跟前任分手,同學對他印象不錯,他恰巧又在空窗期,就把他介紹給了我。
我畢業後沒考上老家的編制,就留在了上大學的城市。我個性不活潑也不怎麽喜歡小孩,準確的說是因為,我這個林家的大孫女帶夠了一眾弟妹,我內心裏並不喜歡懂事姐姐這個,被大人強行套進去角色,只是我當時並不了解自己,我以為我只是沒那麽喜歡小孩。
畢業後我在一家特殊兒童康覆機構工作,現實中那些殘障的孩子幾乎沒有所謂的天才,他們也不是簡簡單單的智力低下和身體殘疾,和他們互動很費體力和腦力,有時候情緒上來的孩子還會揮起拳頭,我每天都累的要死,只是這份工作要比做普通幼兒園老師賺得多一些。
張曉晨大學畢業以後,一直在一個地產公司做售樓員,他的外在條件還可以,雖然談不上帥氣,但是身材高大魁梧,氣質也是偏穩重的。後來他和我說,這個工作他是硬著頭皮做下來的,他並不是那種能說會道左右逢源的性格,跟人交流的能力,都是在實際的工作中一點點練出來的。
也是幸運,他從入行開始,房價一路上漲,各路地產商們幹的風生水起,市場行情好的時候,對員工的要求也就沒有那麽苛刻,工資收益還不錯,所以他也就踏踏實實的幹了下來。
第一次相識為了避免尷尬,我倆不是單獨見面的,幾個朋友照例周末小聚,我倆在聚會中第一次見面。因為他是做房產銷售的,所以還是挺註意個人形象的,衣服鞋子弄得板板正正,頭發胡子也理的幹幹凈凈,外加高大的身材,我對他的印象挺不錯的。
我們倆被安排坐在了一塊,朋友們簡單的介紹了一下,氣氛倒也沒有尷尬。吃飯的全程他話不多,幫我倒了幾次飲料,我當時感覺他這個人和和氣氣的,不會很刻意油滑的熱情。
吃過飯他把我送回了單位的宿舍,飯店離我住的地方並不遠,走路也就十幾分鐘吧,一路上閑聊幾句也就到了地方。臨別前他加了我的微信,和我說以後周末沒什麽事出來一起吃飯。就這樣,我倆有一搭沒一搭的偶爾聊聊天,分享點好玩的段子,直到半個多月以後,他才第一次主動約我出來看電影。
後來我倆同居以後,我問他最開始對我是什麽感覺。他說,其實看到我以後感覺蠻平淡的,也沒有什麽所謂心動的感覺。因為我工作的原因,我很少打扮化妝,周末也是一條牛仔褲加T恤,跟他周圍那些每天畫著全妝,穿著高跟鞋的女同事們很不一樣。
後來他知道我沒談過戀愛,看起來人很簡單很乖,也就想繼續和我聊聊,這樣也不會傷了介紹人的面子。
約會過幾次後,他發現我和很多女生都不一樣。出去吃東西時,我不會點貴的東西,吃東西也不浪費,能坐公交車的時候堅決不讓他打車,也不會一點小事矯情個沒完。總之我和他之前相處過的女生截然相反,他說以前戀愛都轟轟烈烈熱熱鬧鬧,但是我給了他安安穩穩家的感覺。我反而是第一個讓他有想娶回家,認真過日子想法的女生。
現在我想明白了,那份想娶回家的想法並非因為愛,而是我很聽話,適合當他妻子這個角色,或者說可以老老實實當個工具人。
我的性格一直很安靜,安靜到有些謹小慎微,再或者說是唯唯諾諾。不管是在家裏還是在學校和單位裏,我總是試圖讓所有人滿意,但凡所處的環境裏氣氛有些不對勁,我會第一時間會在心裏檢討自己,是不是有做的不對的地方。如果能犧牲自己一點利益,換取所有人的開心,我心裏覺得是值得的。
剛談戀愛那會,我和張曉晨約著出去玩,我會提前準備好多東西,提前找路線查攻略。有那麽兩次我都已經快到地方了,突然接到他的電話,說單位有事要加班。我的反應不是抱怨和不開心,而是讓他以工作為重,然後買了水果和便當,坐著公交車給他送到單位。我怕他忙起來,來不及按時吃飯。
第一次我出現在他單位門口的時候,他滿臉驚訝,當然也有著滿臉的幸福。事後他和我說,女朋友支持加班還給他送飯的事瞬間傳遍了單位。甚至那些男生們,背地裏給了我一個模範女友的外號,張曉晨每次說起的時候,臉上除了滿足更多的是洋洋得意。
而那時的我,完全沒感受到弦外之音,我感受到的全是充實的幸福,我當時的感覺就像是五歲時給父親買酒,雖然是生活中的小事,但是那是我存在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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